「追尾」是路面上較為常見的交通事故之一,幾乎70%以上的追尾事故,都是後車全責或者主責,這也造成了一種錯覺,只要是追尾,那就肯定是後車全責。
這種說法導致很多人在發生追尾事故後,盲目主動承擔責任。其實追尾不一定是你全責,那到底哪些情況下的追尾不是後車的主要責任呢?
接下來,給廣大車主朋友們總結了八種後車不用負全責的「特殊追尾」。
前車強行加塞
加塞這種現象在平日的用車生活中真是太常見了,很多車主自認為車技過關,習慣穿梭於各個車輛的空擋之間,碰到後車沒有及時避讓,就可能發生追尾事故。
當遇到這種前車強行變道而出現追尾情況時,只要不是後車惡意追尾,在事故定責中一般都是前車的全責。
前車壓線行駛
通常來說,加塞與壓線都是同時發生的,對方壓過實線加塞或者轉彎,本身違章在先。
因此,即便是自己避讓不及導致追尾,只要有對方壓實線的違章行為,就可以在下車第一時間拍照取得證據並報警。
這種情況下發生事故基本都是壓線車全責,無論虛線還是實線。
前車掉頭被追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規定,轉彎的機動車應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如果車輛掉頭時沒有留意對向車道車況,致被對向車道正常行駛的直行車輛追尾,應由掉頭車輛(前車)承擔全部責任。
前車倒車或溜車
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排隊等紅燈或者出地下停車場的時候,由於後車沒有移動,如果前車因溜車或者倒車與後車相撞,同時後車與前車保持了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這種情況下屬於前車操作失誤,前車承擔全部責任。
當然,在有條件和躲避空間的前提下,發現前車溜車應該第一時間給予提示,並向後倒車給出一定的空間,否則一旦發生剮蹭,雖然自己沒有責任,但也需要耽誤時間來處理事故。
右側超車
按照《道交法》的相關規定,超車的動作應在左側車道上完成,但是總有一部分車主喜歡不按套路出牌。
一旦有後車從右側進行超車,導致追尾或碰撞,那基本就是超車車輛全責。
開鬥氣車
路上「路怒症」司機十分多,開鬥氣車的人不在少數。如果前車總是出現緊急剎車,或是併線等故意挑釁的行為時,千萬不要動怒,只需遵守交通規則就好。萬一撞上前車,也是前車負全責的。
但大家一定要注意,後車的駕駛員有必要提供前車開鬥氣車的依據,如行車記錄儀錄影等。
夜間行車,前車沒開尾燈
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連環追尾事故
一般連環碰撞的情況,如果最前面的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後面相撞的車一般由後一輛賠前一輛的車尾及自己車的車頭損失,比如第2輛賠第1輛,第3輛賠第2輛,以此類推。
但多車追尾情況比一般事故複雜,這時候每一臺車的責任認定,就需要看具體的口供和行車記錄儀的畫面,最終定責以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看完上面這麼多「特殊追尾」,是不是心裡有譜了呢?雖然追尾事故不一定全是後車負責,但在行車期間大家仍要注意保持安全車距。
當意外發生時,車主切記保持冷靜,理性分析。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還請及時撥打報警交給警察定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