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熱,應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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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每個寶寶幾乎都經歷過,每個寶媽也都煎熬過,那麼面對寶寶發熱,我們該如何應對呢?希望家長看完這一篇,可以正確認識兒童發熱,做到心中有數,不慌不忙,不「折騰」孩子,但在必要的時候,也要及時帶孩子就醫。

文 | 茹波

為了更好地討論發熱,以及討論怎樣應對發熱,本文將包括如下部分:

1. 瞭解發熱,為什麼會發熱?超過多少度算髮熱?

2. 寶寶發熱了,怎麼處理?

3. 退燒藥該怎麼使用?需要注意什麼?體外降溫需要用嗎?

什麼是發熱

發熱並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症狀,很多疾病都會引起發熱。

醫學上,發熱是指體溫異常升高,是機體對身體內外刺激因素的一種反應。臨床上絕大部分發熱,體溫控制中樞正常運作,比如感冒發熱。但也有很少一部分的發熱,體溫中樞已經不能正常工作了,比如腦外傷病人的發熱,這時候需要注意鑑別,前者,常規退熱藥有效,而針對後者,常規退熱藥沒有效果。

到底超過多少度才算發熱,其實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和兒童的年齡和測量的部位都有關係,臨床上,我們更需要關注有臨床意義的發熱,也就是提示有感染或者某種異常情況的發熱,這種發熱,也稱為值得關注的發熱。

針對平素健康的新生兒(≤28-30日)和小嬰兒(1-3個月),通常認為直腸溫度大於等於38.0℃時為值得關注的發熱。

針對3-36個月的兒童,通常將發熱定義為直腸溫度範圍在大於等於38.0-39.0℃之間,如果沒有檢查到感染灶,那麼當直腸溫度大於等於39.0℃時為值得關注的發熱。

對於年齡更大的兒童和成人,發熱的定義可能為口腔溫度範圍在大於等於37.8-39.4℃之間,而值得關注的發熱則是指口腔溫度大於等於39.5℃。

發熱的處理

如果孩子發熱了,尤其是上面說的值得關注的發熱,第一步,需要找出發熱的原因,比如是肺炎還是感冒,只有針對病因治療,才能有效控制發熱;第二步,在針對病因治療的同時,如果發熱引起了兒童的不舒適,也需要針對發熱進行治療,也就是退熱治療,要記住,治療發熱的目的是提高兒童的舒適度,而不是其他。

給家長的話

由於家長在面對兒童發熱的時候,常常是自己單獨面對,往往比較焦慮和無助,所以在講具體的退熱治療之前,有些關於發熱的知識點,還是先告訴家長朋友一下,知道這些知識,可以大幅度的減少對發熱的恐懼和焦慮:

發熱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生理反應。

在健康的兒童中,如果發熱的病因明確且缺水已糾正,大多數發熱是良性、自限性的;發熱不會引起腦損傷。如果有嚴重疾病的體徵,則應諮詢醫護人員。

沒有證據表明發熱會使病情更嚴重。

降低兒童體溫的初始措施包括多補充液體和減少活動。

如果兒童感到不適(例如出現精神萎靡、液體攝入減少等表現),可能需要使用退熱劑治療發熱。

採用退熱劑治療後患兒體溫降低並不能幫助確定其是細菌感染還是病毒感染。

如果孩子睡著後發現發熱,並不需要特意喚醒兒童接受退熱劑治療。

正在接受退熱藥物的兒童不應該再應用咳嗽和感冒複方製劑,這些製劑常包含退熱藥物;同時給予複方製劑和退熱藥物可能會導致不慎的藥物過量。

退熱藥物應根據體重來給藥,而不是根據年齡。

使用退熱藥物

兒童發熱,需不需要使用退熱藥、什麼時候使用退燒藥,是一個熱點問題,也存在很多誤區,比如有人說,只要體溫升高,就需要吃退熱藥,還有人說,體溫達到38.5才需要使用退熱藥,其實這些都不準確。

什麼時候使用退熱藥

一般的原則是,當兒童感覺到不舒適的時候,就可以使用退熱藥,不必在乎體溫是多少。但是也需要注意,如果兒童平素是健康的,使用退熱藥一般是安全的,但是如果孩子有基礎疾病,比如肝病,那麼使用退熱藥就需要謹慎,這時候需要諮詢醫生。

退熱藥怎麼選擇

對於沒有基礎疾病的兒童,或基礎疾病不會影響退熱劑選擇的兒童,需要退熱治療時,我們建議以口服對乙酰氨基酚開始治療。可用口服布洛芬替代對乙酰氨基酚,尤其是除退熱外還需抗炎效果時。

退熱藥使用的注意事項

不建議聯合或交替使用對乙酰氨基酚與布洛芬,因為可能會導致給藥混亂、毒性增加以及促成發熱恐懼症。儘管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聯合或交替使用可能比單用任意一種對退熱更有效,但尚不明確這種降溫是否具有臨床意義。此外,關於聯合或交替使用退熱劑治療的安全性以及其對緩解兒童不適的效果信息極少,同時,這種治療方法在理論上可能造成肝或腎損傷。

關於對乙酰氨基酚 

一般不推薦對小於3月齡的嬰兒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因為對於這類嬰兒,發熱可能是嚴重感染的唯一體徵,需要立即就醫,如果排除了嚴重感染,對乙酰氨基酚的使用應該視情況而定。

對乙酰氨基酚的劑量為一次10-15mg/kg(最大單次劑量為800-1000mg),口服,每4-6小時1次(24小時內不超過5次);日最大劑量為75mg/kg,最多4g/d。對乙酰氨基酚在30-60分鐘內開始起效,3-4小時內達到峰值效應。作用持續時間為4-6小時。

關於布洛芬 

同時需要退熱和抗炎作用時,我們建議布洛芬作為初始退熱劑,因為布洛芬具有抗炎效果。

一般不推薦小於6個月的嬰兒使用布洛芬。與較大嬰兒及兒童相比,小於6個月的嬰兒腎功能相對有限,腎毒性風險可能會增加。

布洛芬的劑量為一次10mg/kg(最大單次劑量600mg),口服,每6小時1次,日最大劑量為40mg/kg,不超過2.4g/d。布洛芬在60分鐘內起效,3-4小時達到峰值作用,作用持續時間為6-8小時。

需要用多長時間

退熱劑治療的持續時間取決於兒童的反應,兒童感到舒適後可停藥。通常沒有必要長時間使用退熱劑,因為兒童的大多數發熱疾病是自限性病毒感染。如果兒童的發熱和不適持續超過2-3日,則需要再次評估是否存在繼發性細菌感染。

給藥後效果的觀察

退熱劑治療的目的在於改善發熱兒童的舒適感,而不是追求溫度降到「正常」。對家長來說,監測兒童的一般狀況比監測溫度曲線更加重要,例如,有無嚴重疾病的徵象(嗜睡、頸僵硬、精神狀態改變、點狀出血性皮疹或紫癜性皮疹等)、活動水平和液體攝入量。無論是使用對乙酰氨基酚還是布洛芬,60分鐘內都應能觀察到反應,3-4小時達到反應峰值。

如果兒童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3-4小時後,溫度仍較高,且其不適感未得到改善,一些專家會建議將對乙酰氨基酚換成布洛芬,反之亦然。目前尚沒有評估這種實踐的安全性或有效性的研究發表;然而,理論上來說,一些發熱可能對某一種退熱劑的反應更好。

如果患者持續發熱超過4或5日、在病程中最高溫度明顯升高或者出現新的症狀,應考慮其他診斷或細菌二重感染,應由醫護人員進行評估。

體外降溫

除了退熱藥的使用,體外降溫也是治療發熱的手段之一。體外降溫是熱射病和其他中暑的首選,這些疾病中快速降溫對防止終末器官損傷很有必要。

不過我們通常不建議對平素健康的發熱嬰兒和兒童採用體外降溫。因為溫水擦拭增加的降溫獲益是短暫的,並且溫水擦拭會使不適增加。

不過在如下情況下,同時使用退熱劑和物理降溫可能會有幫助:

體溫升高原因不明確(中暑或者發熱)

發熱合併中暑(如包被過多、低血容量或應用阿托品等藥物引起的)的一部分

潛在的神經系統疾病,這種情況下兒童可能會有溫度控制異常和對退熱劑反應不佳

當需要物理降溫治療發熱時,建議用舒適的溫水或微溫熱水擦拭,一般約為30℃左右。擦拭比浸泡更有效,因為通過皮膚蒸發的熱量會增加熱損耗。雖然使用冷水可能更快降溫,但是用冷水進行擦拭會讓人感到更不舒適。

一定要記住不要使用酒精擦拭,因其揮發後會通過肺泡膜吸收,還可能通過皮膚吸收,導致中樞神經系統中毒。

降溫毯對危重病或溫度控制存在問題(如急性顱腦損傷兒童)的住院兒童有用。

編輯 | April

參考資料:

UpToDate – 嬰兒及兒童發熱的病理生理學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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