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歲孩子被車撞了,真的是意外嗎?

不管是從前還是現在,沒有什麼比失去自己親愛的孩子更讓父母傷心了。

曾經就有一個週末,有一位 5 歲的小男孩被父母送到了急診室裡。孩子是作為路人在公路上玩耍時被高速行駛的車撞了,送到的時候生命體徵已經全無,我只能在死亡原因上寫上交通意外。

可是這,真的是個意外嗎?

一這當然不是一個意外!

我們都知道,意外意味著我們對這種突如其來的事情完全是沒有控制能力的,是不可避免的。

可是,交通事故雖然是突如其來的,但是並不是不可避免的,而是可以預防的,可以控制風險的。

所以,在醫學上,我們再也不把這類事情歸為意外(accident),我們也再也不叫做避免意外(accident prevention);而是歸為傷害(injury),稱為控制傷害(injury control)。

之所以要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發現,由這些可控的傷害是 1 歲以上的孩子的死亡首要原因,特別是在那些高收入國家中。

而且,在中國 5 歲前後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因為傷害導致的死亡率要高於之前所設想的水平。

況且,死亡並不是這些傷害的唯一結果。亞洲的社區調查顯示,每有 1 名孩子因交通傷害而去世,就有 254 人因為受傷去醫院就診。在這 254 人中,就有 4 個人會留下終身殘疾。

所以,這些雖說是突如其來但是可控的傷害,其實就像一座冰山,我們能注意到的是那些不幸去世的孩子,但是更多的卻看不到的是那些存活下來但是留下殘疾、留下後遺症的孩子。

二可是,成年人也一樣啊!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孩子?

強調孩子,不只是因為孩子是我們的未來,更多是因為孩子一旦遇上交通事故,所受到的傷害往往比成人更大。

這是因為,由於孩子的身體仍然在發育期,而且身高比成人低,所以會導致三個問題:

更不容易被駕駛員看見,因此增加了他們在公路環境中的危險。

一旦被車輛撞上,受到撞擊的通常是頭部或頸部。

由於骨頭更軟,更容易傷害到內部器官。

況且,孩子不單單在傷害上比成人大,他們的處理能力也比成人弱。

我們都知道,隨著孩子的成長,他們的好奇心和嘗試新的事情的願望往往與自身的理解與應對風險的能力不相協調。

也就是說,孩子可能會很想去嘗試自己過馬路,可是由於他們很難對迎面而來的車輛的速度進行視覺與聽覺的判斷,並且缺乏應對道路環境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同時專注能力也沒有成年人那麼強,因此很容易忽視道路狀況,繼而發生交通事故。

所以,對孩子進行交通事故的傷害控制是非常重要的。這些傷害,會使父母和醫護人員們在疾病預防、在營養加強、在母嬰教育、在兒童衛生保健等努力都白費了。孩子會因為這些傷害而殘疾或死亡,因此對社會、家庭和個人都產生了非常長期的影響。

三那我可以做一些什麼?

父母作為榜樣,自身也應該給孩子演示怎麼安全地過馬路。也就是說,作為父母,不應該隨便踩在馬路上,隨便過馬路,過馬路的時候不應該看著手機。

不過,單單父母以身作則是不夠的。我們無法確保其他人也同樣認真地對待交通規則,安全地過馬路。

況且,我們也無法完全阻止駕駛員不違背交通規則,我們無法讓駕駛員永遠安全地行駛。

所以,在平時的生活中,父母可以跟孩子玩「紅綠燈」遊戲,讓孩子通過遊戲明白紅綠燈的意義。同樣的,可以通過遊戲來告訴孩子不同的交通指示牌的意義。

在出門的時候,父母可以給孩子穿上鮮豔的衣服。這有助於提高駕駛員對孩子的識別度,尤其是在有霧或者晚上的時候。

由於孩子缺乏應對公路上覆雜環境的能力,所以父母在孩子 10 歲之前,過馬路時必須牽著手。

記住,是父母牽著孩子,不是孩子牽著家長。這意味著主動權在家長手裡,意味著父母應該能夠控制住孩子,也意味著如果牽手牽不穩,那父母應該握住手腕或者胳膊。

這雖然是一條硬規定,但是可以有效地減少孩子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

這是因為,即使孩子看起來有能力處理平時公路上的複雜環境,但是一旦遇到不尋常的情況,孩子可能無法做出正確的反應。

不過話說回來,由於孩子總是勇於嘗試,總是想自己來,所以父母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量選擇那些速度較慢、車輛較少的公路,然後給予孩子自己判斷的機會。

也就是說,父母應該在這種情況下,仍然牽著孩子的手,告訴孩子在過馬路前應該停下來,看一看「左右左」(在香港、日本、英國等開車方向與中國不一樣的地方,就應該是「右左右」),聽一聽發動機的聲音,並且當孩子覺得可以過馬路的時候,讓孩子用力握一下父母的手,告訴父母可以過馬路了。

這樣做,把過馬路的決定權交給孩子,既可以鍛鍊孩子的判斷能力,也可以防止孩子因為必須牽著手而做出反抗。

如果孩子仍然反抗,不願意牽著,那選擇就應該是:要麼牽著手,要麼抱著過馬路。重點再重複第三遍:父母要牽著孩子的手過馬路,永遠不能任由孩子自己過馬路。

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孩子能夠安全地過馬路,才能真正意義上做到控制孩子在交通事故上的傷害。

四最後彩蛋,兩個小技巧

如果父母感覺很難讓孩子理解哪裡是人行道、哪裡是公路,那父母可以告訴孩子:

當你準備踏進黑顏色的路的時候,必須停下來看看車,因為黑顏色的路是給車輛行駛的地方。

這是因為,在大多數城市中,公路是黑色的,所以這一個小技巧可以讓孩子更容易地分辨公路。

另外,為了增加過馬路時的安全,父母還可以教會孩子使用一個心理學的小技巧(當然,自己也可以同時使用)過馬路時,盯住駕駛員的雙眼。

根據 2015 年在歐洲的一個研究發現,當路人盯著駕駛員的眼睛時,比起盯住其他的地方(比如駕駛員的頭頂),更多的駕駛員會不自覺地為盯住眼睛的路人降速甚至停車。

所以,自己和孩子都盯住駕駛員的眼睛時,可以減少過往車輛的速度,繼而減少過馬路時的風險。

總 結

交通事故不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意外,而是一個完全可以控制住的傷害。

但是在全球,可控的傷害卻是 1 歲以上的孩子的主要死亡原因,倖存者還可能留下終身殘疾,而交通事故卻名列榜首!

所以,爸爸媽媽們應該重視交通安全,牽好孩子的手,別低頭看手機地過馬路。

– 參考文獻 –

Peden M, Oyegbite K, Ozanne-Smith J, et al. World report on child injury prevention.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8. ISBN 978-92-4-156357-4. Available at: http://whqlibdoc.who.int/publications/2008/9789241563574_eng.pdf?ua=1

Warner J. New Risks for Kids Crossing the Street. WebMD. 2012. Available at: https://www.webmd.com/children/news/20121018/new-risks-kids-crossing-street

Guéguen N, Meineri S, Eyssartier C. A pedestrian’s stare and drivers’ stopping behavior: A field experiment at the pedestrian crossing. Safety Science. 2015;75:87-89. doi:10.1016/j.ssci.2015.01.018

周醫生的小便籤

在我見過的眾多的事故中,我尤其記得 5 歲的這個孩子。這不單單是因為肇事者沒有停下來逃離了而且最終沒有找到,畢竟在玻利維亞的很多事故中都會這樣。

最讓我氣憤的,是因為當時我問孩子的爸爸關於孩子的信息的時候,爸爸竟然一問三不知,連孩子幾歲和出生年份都不知道!

可見這位爸爸對孩子「有多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