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余華發表了一篇先鋒小說,《河邊的錯誤》。張藝謀看過之後很喜歡,買了版權,說要給拍成驚悚電影。
又見面,余華說他又寫了一個故事,叫《活著》。張藝謀花了兩三個小時把《活著》看完了,立馬決定買版權,先拍《活著》。《河邊的錯誤》這就被擱置了下來。
後來,輾轉到過很多人手裡,最後也都不了了之。余華挺高興,小說一直賣電影版權,賣了之後也沒拍,五年之後再賣版權,挺好。
沒想到,版權到新人導演魏書鈞手裡時,他給拍出來了。
河邊的錯誤

原著先鋒小說的特質註定了這不是部常規的電影。
和普通懸疑片追查真相的劇情不一樣,它從一開始就把「沒有答案」四個大字寫在海報上。
和今年夏天流行的「話題電影」也不一樣,這部電影中導演魏書均的個人風格特別強烈。
朱一龍今年在《消失的她》瘋了一把,這次在《河邊的錯誤》又瘋了。但你能明顯感受到,這兩種「瘋」的演繹有著明顯的質感不同。
余華原著的先鋒特質+魏書鈞的個人風格+朱一龍演技的更上一層樓,這些都是《河邊的錯誤》值得一看的理由。

這是一個發生在1995年的故事。
魏書鈞用16毫米的膠片拍攝,在膠片的顆粒感帶來的獨特氛圍和強烈的窺探欲下,故事開始了。
南方小鎮,孤寡老太么四婆婆倒在了河邊。
刑警隊長馬哲(朱一龍 飾)負責偵查案件,所有證據表明,么四婆婆生前收養的瘋子是最大嫌疑人。
但馬哲覺得案件不會這麼簡單,在把瘋子關進瘋人院之後,他依舊在追查案件。

順著線索往下追,越來越多人開始死去:
和女職工有著不可告人戀情的詩人、最初發現么四婆婆死亡的證人小孩、有著異裝癖的理髮師許亮。
馬哲越追查,死的人越多,馬哲的精神狀態變得岌岌可危。
此外,馬哲的妻子白潔(曾美惠孜 飾)腹中胎兒被診斷為基因異常,有10%的概率生出來就是瘋子。
白潔執意要生下這個孩子,這無疑在把馬哲推向發瘋的邊緣。

電影在原著基礎上,做了很大改編。
原著把社會的瘋癲給寫實了,電影中則呈現地比較含蓄。
原著故事結局清晰明瞭,電影中則是亦真亦幻,虛實交加。
電影給人以更大討論空間,但相應的,電影也讓很多人覺得看不懂。
電影結束了,很多人還都坐在座位上,要麼拿出手機查解析,要麼等彩蛋給結局。
但很遺憾,這部電影沒有彩蛋。意猶未盡,似是而非就是導演想要傳達給觀眾的效果。

影片前半部分關注事件,後半部分關注人物,從寫實到寫意,留給觀眾豐富的探討空間。
看到最後,我們都可以確定,馬哲瘋了。
但是,馬哲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瘋的呢?
可能從一開始,他記得自己有三等功但是別人都不記得的時候,他的精神就不太好。
可能是妻子腹中胎兒有10%成為瘋子的概率,他不知不覺把胎兒和瘋子聯繫起來的時候,現實和幻覺的邊界就已經模糊。
也可能許亮從天而降,死在他面前開始,他終於崩潰。
影片沒有呈現致使馬哲發瘋的關鍵動因,少了這根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算得上是影片的一個瑕疵。
但相應的,我們會把注意力放在馬哲身上的那一摞摞稻草上,自己去探求他到底為什麼發瘋,進而產生自己的理解。

影片有個題眼:
命運。
電影開篇就是加繆的名言:
人理解不了命運,因此我裝扮成了命運,我換上了諸神那副糊塗又高深莫測的面孔。
這句話是撬開整個謎題的關鍵,「糊塗又高深莫測的面孔」指的便是瘋子。
他看似愚鈍痴傻又看似無所不知,他如鬼魂般神出鬼沒,沒人能摸得清他的去向,也沒人能和他真正交流。
瘋子,在片中就是「命運」的代稱。

瘋子殺了么四婆婆,馬哲不信。
他答應最開始發現么四婆婆屍體的證人小孩,自己一定會找到兇手。
於是,他和瘋子過招,受到命運接二連三地嘲弄。
他在河邊發現了神秘錄音帶,找到了錄音帶的主人錢鈴,發現了他和詩人不軌戀的秘密。
之後,詩人死了。
他從詩人口中知道了大波浪目擊者的存在,找到了理髮師許亮藏在床下的大波浪。
之後 ,許亮死了,證人小孩也死了。

影片很有意思的一個點是,馬哲是在電影院中辦案的。
局長說電影沒人看了,那剛好,馬哲帶著一隊人搬進去辦公吧。
馬哲在臺上辦案,我們在臺下看,從一開始就有種戲中戲的即視感。
案件越來越詭異的時候,馬哲從臺上抽身,坐在了觀眾席。不知不覺,他睡著了,而真相像過電影一樣在他夢中閃現。
真相以夢為載體,以電影為表現形式在片中驚鴻一瞥。
可惜,攝像機在夢裡被燒燬了,電影院招牌中的「電影」倆字掉在了地上。
馬哲從夢中驚醒,走回了電影院的舞臺上,生活重回混沌之中。

真實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呢?
影片沒有明說,但都具體體現在了警察局局長(侯天來 飾)身上。
局長說話不離三件事:打乒乓、評先進和寫材料。
打乒乓是集體榮譽感的體現,案子辦得好是為了評先進,而評先進就需要寫材料,以至於片中局長和馬哲碰面,十次有九次就是催他寫材料。
而馬哲這人呢,有點軸。
集體開會,別人都穿制服,他穿著皮夾克。局長的乒乓球掉地上了,別人都彎腰撿,他站得筆直。

如果說局長代表的是在正常生活中循規蹈矩生活的人們,那麼馬哲就是在正常生活中出格、不合群的那根「反骨」,而死去的詩人、許亮等人則是正常生活不能容的邊緣人。
本來,許亮等人隱瞞秘密,小心翼翼地活著。
他們寧可找警察自首,也不願意秘密被公之於眾。
可是馬哲無意揭開了他們的秘密,對著虛空開了四槍,無形中就要了他們的命。
正因為意識到了這些,知道自己越查案越死人,無形中害死了人,馬哲才逐漸崩潰。
而影片最大的陷阱在於,我們和馬哲一樣,看完電影之後很多人還在糾結瘋子到底是不是殺手,瘋子又是為什麼殺人。
可是,瘋子就是瘋子,瘋子殺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片名《河邊的錯誤》,指的是誰的錯呢?
是馬哲的錯嗎?
可馬哲作為刑警,本來就應該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追查到底啊。
是瘋子的錯嗎?
可他是個瘋子啊,在鎖定瘋子就是嫌疑人之後,怎麼還能任由瘋子跑掉呢。
是么四婆婆、詩人、許亮、證人小孩的錯嗎?
么四婆婆不應該有受虐癖,不應該守寡幾十年還懷念故去的丈夫。
詩人不應該喜歡不被大眾接受的詩歌,更不應該和錢鈴有不正常戀愛。
許亮一個大小夥子,不應該喜歡穿裙子,更不應該戴著大波浪假髮去河邊晃盪。
證人小孩那麼小年紀,看到屍體就該跑回家守口如瓶,怎麼捱了父親耳光還治不了他膽大呢。
錯誤的,就是這些「不應該」。
社會和時代要求人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所有做了不應該的事情的人要麼生不如死,主動尋死要麼弄巧成拙,被人害死。
被冠以「命運」之名的強大機制和無形的社會壓力,導致了河邊的錯誤。

藏著秘密,戰戰兢兢活著的人們在秘密曝光之後死在了河邊。
無知無畏,渴望平等和自由的證人小男孩,死在了河裡。
馬哲差一點就死在了河裡。
但是他最終害怕面對真相,從河裡走了出來,回到了岸上。
最開始遇上瘋子的時候,他脫下皮夾克扔進了水裡,後來瘋子穿上了他的衣服,被他一磚頭拍死在了水裡,而他自己替代瘋子活了下來。

影片結尾,從不穿制服的馬哲穿上了制服,他拿到了三等功,被人群簇擁。
一直在下雨的小鎮出現了陽光,馬哲夫妻倆在陽光下給孩子洗澡,溫馨又美好。
但這種美好似真亦幻,而且暗藏玄機。
鏡頭一拉進,一歲的嬰兒在玩的遊戲和瘋子出場時在河邊玩的遊戲一模一樣。
嬰兒一扭頭,他的五官和瘋子簡直神似。

讓我們大膽猜測一下。
嬰兒長大之後就是又一個瘋子,撫養嬰兒長大的白潔就是又一個么四婆婆,馬哲的徒弟繼承了他的衣缽,成了又一個馬哲。
這個故事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閉環。
當然,我們也可以進行另外一種設想。
影片片尾曲和白潔趴在桌子上睡覺時,錄音機裡放的音樂一模一樣。當時,白潔說她做了一個很可怕的夢,但是忘了夢見的是什麼。
那麼,有沒有可能後來這些虛實交加的故事都是她的夢呢?
千人千面。
一個故事,千百種解讀。
河水影影綽綽,一無所知又高深莫測,靜靜地往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