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邊侵犯持卡人資訊安全,一邊誇大營銷欺詐消費者,廣發信用卡中心接連被罰。
撰文|張浩東、馮雨霆
出品|支付百科
近日,「支付百科」注意到,遼寧銀保監局開出罰單,廣發信用卡中心因向持卡人進行虛假宣傳被罰款74.85萬,同時存在誇大保險責任及保險責任表述不清等銷售誤導行為,涉及64筆保單。
01
虛假宣傳、銷售誤導
處罰決定書顯示,廣發信用卡中心通過向持卡人,進行電話外呼的方式銷售其代理的4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和《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七十條的規定。遼陽銀保監局責令整改,沒收廣發銀行違法所得448.545.62元,處罰款人民幣30萬元。

據「支付百科」了解,廣發利用信用卡資訊進行保險銷售主要涉及三點違規操作。一是向消費者不實宣傳,誇大保險理賠範圍,在持卡人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時,拒絕理賠。二是,表述不清,不明確告知消費者在某具體情況下才可理賠,而是對於理賠範圍模糊其詞誤導消費者。三是,其利用持卡人信用卡預留手機號進行外呼,侵犯持卡人資訊安全。
早在今年2月,就有持卡人對廣發銀行虛假宣傳保險業務進行投訴。有讀者表示,廣發銀行通過預留的信用卡手機號,聯繫投訴人引導持卡人購買其代理的中意樂安逸B保險,並承諾該保險在醫院開的日常用藥也進行報銷,且報銷比例高達90%,體驗三個月後不滿意可取消。
當持卡人走報銷流程時,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改口稱只有意外傷害才可理賠。除此之外,該投訴人購買的b型保險原繳費16元/月,但銀行扣款卻高達326/月,繳費後持卡人才得知捆綁了其他保險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代理人不得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廣發銀行此法操作涉嫌違法無疑。
在今年年初廣發銀行的工作部署中,廣發銀行提到要加快零售業務體系化建設步伐,深化信用卡與零售業務融合發展,穩健開展信用卡業務。然而,廣發信用卡中心卻遭遇了當頭一棒,因信用卡業務多次被罰。
02
觸犯個人資訊安全
有讀者向「支付百科」透露,自己辦理廣發信用卡時在開卡資訊中填寫的預留手機號,經常收到廣發信用卡中心保險項目的外呼電話,向其推銷代理的保險產品。雖然沒有購買廣發銀行的保險業務,但預留的資訊變成推銷電話的來源,遭遇了頻繁的業務推銷和騷擾。
部分讀者質疑,「辦卡時留的資訊不僅有手機號,還有身份證資訊,家庭住址等多種個人資訊,他們能給手機號打推銷電話,那其他資訊的安全能有保障嗎?」
根據《廣發銀行信用卡協議》第六條,客戶簽署協議時便授權同意了,銀行合理自行使用或向銀行集團成員、業務合作伙伴及委託處理事務之第三方提供客戶個人金融資訊。如不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金融資訊,需以書面形式通知銀行。
「支付百科」諮詢法律人士了解到,廣發銀行利用信用卡業務獲得持卡人資訊,再利用這些資訊銷售保險,已經屬於濫用客戶個人資訊的範疇,雖有協議在先,但仍不能改變其不合理不合法的本質。如銀行強行或多次推廣與信用卡無關的產品,無疑侵犯了持卡人資訊的安全性,使用者可以選擇起訴。
事實上廣發銀行並不是第一次由於資訊安全和電銷保險問題被罰。2022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就因廣發銀行對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保險業務進行保險外呼及誇大宣傳進行了罰款。
2023年2月,廣發銀行又因信用卡業務違反信用資訊採集等9項規定被罰款3484.8萬元,12名相關負責人合計罰款69.5萬元。接連的處罰反映出廣發信用卡業務存在的種種亂象。
此外,廣發銀行電銷保險業務也投訴眾多。距離信用卡新規已發佈10個月,大多銀行都在進行合規性整改。新規對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細的要求。
如今,信用卡業務違規經營必然不會逃過監管的視線,合規整改已成為多家銀行的共識,對比之下,廣發銀行信用卡業務仍有巨大的改進空間,若只想著套路持卡人賺取利益,未來會讓獲客越來越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