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571-1:1899年,鐵馬路橋上東唐家弄恆慶裡席家出殯儀隊(圖via隨意兄)

圖571-2:閘北恆慶裡、天后宮、出使行轅及其周邊(1899年版《新繪上海縣城廂租界全圖》截圖)

圖572:約1900年,北河南路鐵馬路橋(河南路橋)北望,左前為天后宮、清出使行轅,右前可見東和洋行(客棧)一角(圖via隨意兄)

圖573-1:1905年,蘇州路西北望北河南路天后宮、清出使行轅,北望東洋客棧(圖via隨意兄)

圖573-2:鐵馬路橋北堍,北河南路北蘇州路口東北角,東和洋行(東洋客棧)(1905年9月版《新撰實測上海輿地圖》截圖)
洞庭山人席志前向習商業,歷辦上海信義洋行,略積餘資遂與人合夥開槽坊、金店等,均即虧耗閉歇。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由鎮江人焦樂山等介紹與合肥人李仲衡合資開設義善源號(錢莊),志前出資本銀一萬兩,交焦樂山等經理,訂立合同並議明號事由志前主持;是年冬月又續訂合同,志前加增資本一萬兩,以備添設鎮漢等處支號,所得盈餘統歸上海根號,仍由焦樂山經理、志前主持。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十二月十八日,席志前在上海恆慶裡寓所病故。
席志前病故後,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三月席家先後登報告知「定期舉襄」和「出殯路由」,是月二十五日,席家出殯儀隊從東唐家弄恆慶裡(天潼路615弄)寓所出發,途經北河南路-鐵大橋(圖571)-北京路-江西路(信義行)-天津路-河南路(義善源)-廣東路(泰和館)-福建路-九江路(胡公館)-浙江路-北京路(壽聖庵)-泥城橋-新閘路,最終到達平江公所(新閘路大通路口)安厝。
《新聞報》(1900-1-16,第4版):
北市義善源匯莊開設於上海北市拋球場恆升裡內已閱多年……
《申報》(1899-03-03,第3版):
定期舉襄
席志前太守學究中西才職遠大歴佐左文襄張勤果及潘振軒中丞揚石泉制軍戎幕洊保至知府並以書法蒙慶郡王賞識不意天不假年遽於去歳十二月十六日騎鯨仙去本月二十四日為開吊之期並定於二十五日舉襄聞遺命不欲多擾親朋故所發訃音寥寥無幾亦可見其神色不亂處事周詳矣
《申報》(1899-03-06,第4版):
出殯路由
席志前太守自去歲十二月十八日仙逝後定於本月二十五日出殯巳見二十二日報章茲將其路由錄左是日靈柩由恆慶裡公館(筆者注:東唐家弄,下同)舉襄朝東轉灣朝南過鐵大橋朝南一直到北京路轉灣朝東到江西路信義行路祭轉灣朝西天津路一直到河南路義善源路祭一直到嘉綸路祭朝南到廣東路轉灣一直朝西到泰和館路祭朝西福建路朝北到九江路朝西到胡公館路祭到浙江路一直到壽聖庵(北京路貴州路口)路祭畢過泥城橋到平江公所(新閘路大通路口)安厝
圖571-573中左側,皆可見天后宮、出使行轅,前兩張機位都在鐵大橋南堍偏東一點,而第三張的機位則在鐵大橋東側蘇州河南岸之蘇州路上,片中還能見到天后宮對面的東和洋行(客寓)。
光緒五年(1879年),時任出使俄國大臣崇厚(1826-1893)對上海沒有一個專門接待出外使節的機構頗感不便,遂「奏請於上海地方重建天后宮,並建出使大臣公所」。經總理衙門批准,光緒二年(1876年)在收買的吳淞鐵路部分官地(約十二畝)上興建天后宮和出使行轅,並於光緒十年(1884年)閏五月落成。
出使行轅和天后宮建在租界外的中國地界上,後來公共租界再次擴張成功(1899年),其蘇州河北岸的西界延伸到今西藏北路偏西的區域。於是,出使行轅和天后宮就被划進了公共租界。不過,擴張租界條約中又作出規定:出使行轅和天后宮是中國官地,不計入租界版圖。這樣,出使行轅和天后宮就成了租界之中的中國地界,不歸工部局管轄。在華界作奸犯科者,只要進入租界,中國的捕快或警察就奈何不了他;同樣,在租界犯案者,只要進入天后宮,租界巡捕也不得擅闖拘捕。

圖574:1928年,河南路橋南堍北望街景(由XuZhen收藏並供圖)
此片為XuZhen兄收藏品,難得一見。片中最大看點是河南路橋北堍東側的東和洋行(東洋客棧)建築,時在1928年。幾年後,寶順洋行徐潤以九萬五千兩之低價將這片二十八畝一分五釐地基賣給了新沙遜洋行,東和洋行建築遂被拆除。1931年,新沙遜洋行在此地基上動土興建河濱大廈(又稱滬濱大廈,今河濱大樓)。片右後北河南路街面上可見慶餘堂藥號招牌,是為另一看點。
慶餘堂藥號創辦於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歷經數十載,幾易其主。1911年,上海慶餘堂藥鋪擇吉於二月初八日開張,本堂開設鐵馬路南首坐東朝西石庫門面,發兌各省藥材,自運參茸官燕,遵古法制飲片,虔修丸散膏丹……(《新聞報》1911-3-2,第1版);1925年4月28日,受盤後的慶餘堂德記藥號於北河南路鐵大橋堍(天后宮對面三十號門牌)開幕;1927年3月,慶餘堂德記主人陳芹生推盤與慶餘堂景記為業(《申報》1927-03-20,第4版);1928年12月,慶餘堂藥房總店,於南市鹹瓜街老太平弄口開設第一支店(《申報》1928-12-20,第4版);1930年12月7日,慶餘堂第二支店於北河南路海寧路北首開張;1931年4月,慶餘堂總店因翻造六開間三層樓門面,暫遷對面市商會商品陳列所內下層中部照常營業,承蒙惠顧請駕臨陳列所或北河南路海寧路北首慶餘堂第二支店,一俟新屋工竣仍還原處照常交易(《申報》1931-04-05,第8版);1931年6月,前因翻造房屋暫寓斜對面商品陳列所國貨商場內營業,因商場規定鐘點早晨九時起下午九時止,於顧客不便,為便利起見在近處東唐家衖(成大衖)內特再零設慶餘堂第三支店於本月廿八日正式開幕(《申報》1931-06-30,第2版 );1932年4月,茲有慶餘堂義記丁濟萬名下股本大洋一千元轉讓與邱晉華先生名下執管,嗣後慶餘堂一切營業往來及人欠欠人概與丁濟萬無涉(《申報》1932-04-30,第10版);1933年,因積欠房租,慶餘堂總店所有動產被法院查封在案,邱晉華委託律師登報發佈啟事(詳見《申報》1933-12-12,第2版)。
《申報》(1925-04-30,第19版):
慶餘堂藥號開幕盛況
北河南路鐵大橋堍慶餘堂藥號自去年冬月受盤後即將各貨重新精製迄今已閱五月前日第一天開幕門莊生意甚為熱閙自早至夜應接不暇是日共估洋約三千元之譜昨日生意仍不減該號係新張特放盤一月三九扣算其所售各貨均屬道地價格公道聞該號主人及經理對於選擇藥材極為注意雲
《申報》(1932-09-05,第2版):
天后宮橋慶餘堂為牌號聲明
啟者本堂創始於清光緒十九年迄今四十餘載滬上同業曁各界均所共知且慶餘堂三字亦為本堂首先最前所獨有本主人邱晉華最為考究用貨正路道地悉心製法以顧病家各憑長心各做名譽何在牌號我不冒人人不冒我本堂支店(一)南市鹹瓜街(二)北市北河南路(三)東唐家衖連總店共四店其餘同牌號均不在內請各界士商諸君觀見晉直言敬告
《申報》(1933-12-12,第2版):
楊凜知律師代表慶餘堂藥號邱晉華啟事
茲據慶餘堂藥號邱晉華君稱本藥號總號適在一二八戰事區域以內遇變以後一蹶不振近因積欠租金所有總號內全部動產已奉上海第一特區地方法院查封在案但本號及晉華本人除欠租以外尙有其他債務以及未了擔保均屬無法清償查晉華經商數十載向以信義為重一草一木不敢隱匿為此委請貴律師登報通告各債權人請於本月十六日下午三時在北河南路海寗路北首本分號內召集債權人公開解決等語前來相應據情代寫公告如右 事務所寗波路四十號二樓 電話一六八二九號

圖575:1947年3月11日下午,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現場之觀望人群(圖via隨意兄)

圖576-1:閘北寶昌路東南望,左前寶山路口中興裡及其周邊濃煙滾滾(圖via隨意兄)

圖576-2:閘北寶昌路寶山路口中興裡及其周邊(1949年9月版《上海里衖詳圖》截圖)

圖577:1947年3月11日下午,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現場之觀望人群(圖via隨意兄)

圖578: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過後,現場一片狼藉(圖via隨意兄)

圖579: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過後,現場一片狼藉(圖via隨意兄)

圖580-1: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過後,現場一片狼藉(圖via隨意兄)

圖580-2:閘北廣大貧民窟火災攝影報道(《申報》1947-3-12,第4版)
圖575-580為閘北寶昌路中興路香山路一帶火災現場組圖,真實記錄了當年這場大火。1947年3月11日下午,閘北西起寶昌路,東至寶通路,北達中興路,南迄香山路(今臨山路),此一廣大之平民窟,在不足二小時內,被一場大火毀棚戶一百六十餘間,中興路一號陳萬順木行六歲孩童陳志勇葬身火海,五六百人無家可歸。欲知詳情,且看《申報》攝影報道如下(圖580-2):
《申報》(1947-03-12,第4版):
閘北廣大貧民窟火災 燬棚戶百六十間 建築簡陋消防員無能為力慘死一孩數百人無家可歸
閘北寳昌路中興路及香山路一帶,昨日下午為大火所籠罩,一百六十餘間棚戶,盡付一炬,災民五六百人,號啕街頭,景象殊慘。並有六歲孩童陳志勇一名,葬身火窟。此外又壓傷戴阿五一人,當時即送市立第四醫院,經包紮後即行出院。
該處棚戶屬於閘北第四十四保,被焚毀之民屋,共有四甲之多’火塲面積廣達八百平方尺,計西起寳昌路,東至寳通路,北達中興路,南迄香山路,此一廣大之平民窟,在不足二小時之時間內,盡成焦土。
查起火者,為寳昌路中興路轉角處之上海校具公司,時為下午二時五十分。因該處所有建築,多為木棚草舍,且有頗多木行等號家,雜於其間,故一經起火,瞬即四處延燒,撲救不易。當時雖經新閘、虹口、中央三消防處派車六架往救,但蒞塲時,卒因已成燎原之勢,故搶救已感不及,惟當時救火員均仍奮不顧身,深入火窟,四處灌救。奈火舌此起彼伏,令人捉摸不定,故處境極為危險,消防員因過於深入之故,致有七條皮帶被壓入火塲之中,不及拉出。其火勢之猛烈,與延燒之迅速,由此可見一斑。
當起火之初,居民曾群起自行撲救,但以棚舍多為引火之物,故無效果。迨消防處瞭望臺發覺時,業己大火成勢,不可收拾矣。
當時棚戶居民以火起倉卒,老弱婦孺皆慌作一團,搶救傢俱與呼老喊幼,聲聞裡外,其中更夾入一片號哭之聲,聞之令人心悸。
火熾時。中與裡一號陳萬順木行六歲小主陳志勇,因為火所圍,無法衝出,事後在四十四號墻邊發現時,業已燒成烏焦一段,腹破腸流,慘不忍睹。
此次災戶中損失較大者,首推陳富記木行,除全部木材被焚外,尙有卡車一輛,亦以不及開出,焚毀其間,估計損失約値一萬五千萬元。
北站分局曾派大隊警士與義警第三中隊,共同維持火塲秩序。同時察分局長何權與消防處處長周兆祥亦均親臨督察。迨查明火首為上海校具公司殷家聲時,殷早已畏罪潛逃矣。
大火至下午四時十分時,始因無可再燒,漸趨熄滅,惟婦孺號哭慘呼之聲,則依然未稍減也。
義警在火塲中檢獲二錢重之金戒一隻,上鐫「張順印」字。尙有手錶一隻,及自由車一輛,現均存放交通路二八號義警總隊部中,失主可前往與該隊隊長陸文龍接冶認領。(左圖為火塲全貌,本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