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在前面的話:本文節選自橫森周信著「海軍陸上攻撃機」(Land based Naval Attack-Bomber)全文略有刪節,2022年12月26日首次發表於「戰史編譯」公眾號,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文章僅作為學習交流之用,不代表譯者認同其原文觀點。
決定命運的海軍裁軍條約
九三式陸攻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那樣,在最初是作為艦載機研製,後來才轉作為陸基飛機使用的,從一開始就作為陸上攻擊機研製的大型陸基作戰飛機是昭和七年由舊海軍自己的研製單位廣工廠試製的七試特種攻擊機。在對此進行論述之前,必須要對對舊海軍的建設構成重大影響的華盛頓和倫敦兩個裁軍條約的內容加以說明才行。
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二月六日,美·英·日·法·意五國在華盛頓簽署了限制海軍軍備條約。
其內容大致如下。
各簽約國主力艦(戰列艦)的建造總噸位以標準排水量計,英·美不得超過五十七萬五千噸、日本不得超過三十一萬五千噸、法·意不得超過十七萬五千噸。各簽約國每艘主力艦的排水量不得超過三萬五千噸、艦上搭載主炮口徑不得超過十六英寸。
各簽約國航空母艦的建造總噸位,英·美不得超過十三萬五千噸、日本不得超過八萬一千噸、法·意不得超過六萬噸。航空母艦單艦標準排水量規定不得超過二萬七千噸,但各簽約國可在不超出條約規定的航母建造總噸位的情況下,建造兩艘標準排水量不超過三萬三千噸的航空母艦。艦上搭載火炮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口徑超過六英寸的火炮數量不得超過十門。
除主力艦、航空母艦以外的軍艦單艦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艦上所載火炮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
除此之外,還簽署有禁止使用潛艇和毒氣的條款。
緊接著,上述五國又於昭和五年(一九三零)四月二十二日,在倫敦簽訂了海軍裁軍條約。
倫敦海軍裁軍條約除規定有至一九三六年為止,英·美·日三國各自放棄華盛頓條約允許的主力艦建造份額、報廢部分現役主力艦(日本報廢艦為「比睿」)、不得建造標準排水量一萬噸以下、主炮口徑超過六點一英寸(一百五十五毫米)的航空母艦,不得建造標準排水量二千噸以上火炮口徑超過五點一英寸(一百三十毫米)的潛水艇等諸多條款外,還特別對英·美·日三國主力艦·航空母艦以外的艦船保有總噸位進行了限制,規定至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各國擁有噸位總數不得超過—
巡洋艦A(主炮口徑超過六點一英寸):
英 十四萬六千八百噸、
美 十八萬噸、
日 十萬八千四百噸。
巡洋艦B(主炮口徑不超過六點一英寸):
英 十九萬二千二百噸、
美 十四萬三千五百噸、
日 十萬零四五十噸。
驅逐艦:
英·美 各十五萬噸。
日 十萬五千五百噸。
潛水艇:
英·美·日均為五萬二千七百噸


依照華盛頓海軍條約規定,日本計劃中的八八艦隊的主力天城型戰列巡洋艦二號艦赤城與加賀型戰列艦一號艦加賀均被改造成為了航空母艦
對於這個倫敦海軍條約,當時國內的輿論基本上持一種肯定的態度,全權代表團在返回國內的也受到了隆重的歡迎。
然而,卻在海軍內部遭到了強烈的反對,甚至還上演了軍令部長·加藤(寬治)大將由於極度痛恨政府的軟弱外交,不等全權代表團成員之一財部(彪)海軍大臣回國就憤然宣佈辭職的一幕。


由於日本國內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在倫敦裁軍會議上日本是在英美兩國逼迫下籤署了條約,華盛頓、倫敦兩個裁軍會議都是英美兩國削弱日本實力的陰謀,因此產生了強烈的危機感,反英美情緒急速上升,再加上此時日本國內經濟蕭條,政界醜聞不斷,致使右翼勢力勢頭高漲,最終導致1930年11月14日,時任日本首相浜口雄幸在東京車站遇刺。
按照該條約的規定,日本與美·英之間,主力艦(戰列艦)和航空母艦的保有比例為百分之六十,重巡洋艦的保有比例為美的百分之六十、英的百分之八十一,輕巡洋艦的保有比例為美的百分之七十、英的百分之五十二,驅逐艦的保有比例為英·美的百分之七十,只有潛水艇的保有比例各國是一樣的。
平心而論,應該說這是一個與與會各國國力相符合的,比較妥當的比例。之所以這麼說主要是因為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世界經濟正面臨著空前的大衰退,各國均絞盡腦汁尋求縮減軍費,華盛頓條約雖然確實有限制日本勢力的擴張、穩定亞洲政治局勢的目的,但倫敦條約與其說是針對日本,倒不如說是為其自身裁軍尋找理由,日本扮演的可以說是一個受「連累」的角色。
實際上,在倫敦條約正式生效之前曾經討論過的英·美方案中,甚至包括有諸如至一九三五年為止全面禁止建造潛水艇、將航空母艦的建造總噸位由華盛頓條約規定的數字進一步壓縮至英·美各十萬噸,日本六萬噸等這樣相當極端的條款,可見其國內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有多麼嚴重。
可是,從日本的角度來看,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大背景下,自己不僅深受英美的金融政策收緊和愈演愈烈的貿易保護主義之苦,國內還由於異常天氣的影響遭遇了持續的凍災,在國民之間,認為當前的問題只有向海外擴張尋找資源才能解決的情緒已然十分高漲。
再加上,由於此前簽署的華盛頓條約、對華九國公約、太平洋四國條約等,已經限制了日本的海外擴張能力,如今又要聽信英美富裕國家的煽動將海外擴張的先鋒·海軍的作戰力量限制在僅能防禦自保的水平,因此認為這樣下去日本將坐等滅亡的憂國論者也獲得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強力支持。
七試特種攻擊機計劃
視倫敦條約的簽署為外交上的軟弱而痛心疾首的舊海軍軍令部為了彌補水面艦艇的劣勢,遂決定大力發展不受條約限制的航空兵力量,先是在第二年昭和六年(一九三一)的第一次軍備補充計劃中,將飛行隊的數量由原來的十四個一舉增加到了三十一個,緊接著又於昭和七年四月,在橫須賀設立了海軍航空廠作為海軍航空技術的研發中心。
前原謙治少將被任命為首任廠長,隨即制定了被稱為「七試」(昭和七年度試作計劃)的一連串的試作機研製計劃,並一一付諸實施。
在七試計劃中,除艦上戰鬥機(三菱·中島)、艦上攻擊機(三菱·中島)、三座水上偵察機(愛知·川西)三個由民間廠商競標研製的機型之外,還根據航空本部長·松山(茂)中將的提議,向廣海軍工廠下達了研製·開發舊海軍首款以陸地為基地的遠距離攻擊機「試作七試特種攻擊機」的指示。


昭和七年度試作計劃中參與競標的三菱 七試艦上戰鬥機 由於性能未能滿足海軍方面的要求與中島七試艦戰一道雙雙被判定為不合格
廣海軍工廠是因為自昭和二年引進德國羅爾巴赫公司的技術首次試製全金屬單翼雙發飛行艇以來,在金屬製大型飛機的開發和製造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技術資料,所以才被選中的。
松山航空本部長的構想如下:
「由於裁軍條約導致航空母艦的保有量受到了限制,進而導致可以伴隨艦隊作戰的飛機的使用數量也受到了限制。作為彌補的手段,可否研製出一種可以直接從陸上基地起飛對艦隊作戰提供幫助的強有力的飛機?」
而受命對該機種進行研究的就是當時的航空本部技術部長·山本五十六少將(後來的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元帥)
在此之前,舊海軍由沿岸基地起飛執行遠距離海上作戰任務的機種是飛行艇(注:機身為船型的水上飛機),其任務的性質僅限於巡邏、搜尋和水平轟炸等,其性能亦不過僅有巡航速度八十至一百節(約一百五至一百八十千米每小時)、續航距離一千至一千二百海里(約一千八百五十至二千二百千米)、載彈量約一噸左右的水平而已。
美國海軍裝備的P系列巡邏機,比如說道格拉斯的P2-D之類,也擁有著與這些飛行艇大體相當的性能,只是在續航距離方面稍短機動性能相比飛行艇更為輕快,雖然具有空投魚雷攻擊敵艦船的能力,但其作戰範圍頂多也就侷限於沿岸防禦的水平。


昭和七年度試作計劃中參與競標的三菱 七試艦上攻擊機 由於性能不佳未能中選
可是,航空本部設想中的新型陸上攻擊機,其目標主要是為了在主力艦隊實施海上決戰時,作為可以彌補航母艦載機劣勢的重要補充力量,由陸地基地長驅直入參加海上決戰以魚雷攻擊和水平轟炸協助殲滅敵主力艦隊,與美國的P系列巡邏機在作戰思想上有相當的區別,因此對於其性能的要求也相應地變得十分複雜嚴格。
當時的航空本部在這一點上是如何具體統籌安排的雖然如今已經不得而知,但總而言之,為了彌補航母的劣勢,利用散落在太平洋上的由日本委任統治的諸島嶼作為「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部署陸上攻擊機而不是艦上攻擊機的點子,對於正因裁軍問題致使艦隊航空兵力相對於美國已居於劣勢而頭疼不已的舊海軍當局而言,無異於是天賜的妙計。
廣廠試作七試特種攻擊機,正如其名稱之前被冠以的「試作」二字所表達的那樣,首先就是為了論證這一設想的可行性,才得以立項進行開發研製的。
該機的研製工作沒有交給民間廠商,而是交由海軍部門來負責,應當說在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這一點。
其設計規格為,搭載額定功率為九百馬力的九四式W型十八氣缸液冷活塞發動機二臺,主翼面積為一百三十平方米,正常起飛總重量為十一噸(含武器載荷二噸),最大平飛速度為一百三十節(約二百四十千米每小時),巡航速度為九十節(約一百六十七千米每小時),續航距離為二千海里(約三千七百千米)的全金屬單翼機。

試作七試特種攻擊機研製的技術基礎—廣廠九零式一號飛行艇(H3H-1)
與廣海軍工廠此前於昭和六年試製的九零式一號單翼飛行艇(僅生產一架)相比,機翼總面積和機體總重量大體相當,發動機功率提升了百分之五十,速度性能略有提升,載彈量與續航距離則幾乎是九零式一號飛行艇兩倍以上的數值。
當時的航空本部對於這一機種抱有什麼樣的期待,基本上已經可以推測出來了。
九五式大攻的誕生
七試特種攻擊機的設計工作在和田操中佐(後來的航空本部長)的指導下,主要由岡村技術少佐負責。
據岡村少佐的備忘錄所載,由於並沒有提出特別複雜困難的要求,因此設計本身並沒有那麼困難,不過,所採用的羅爾巴赫式的全金屬應力蒙皮構造雖說已經在之前研製飛行艇時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由於結構上的減重對於飛機的續航能力具有非常直接的影響,所以在這一點上吃盡了苦頭。




試作七試特種攻擊機(G2H1)
其一號原型樣機於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四月二十九日天長節(天皇的生日)當天在廣海軍工廠製造完成,然後被暫時分解為散件裝船送回橫須賀工廠航空機部,再於五月初重新組裝完畢後,於五月中旬的某天,在橫須賀工廠航空機實驗班的宗雪、小田原兩名少佐的操縱下完成了首次飛行。
在航空本部負責本機研製相關工作的山本五十六技術部長也在首飛時親臨現場觀摩,在現場所有人共同的期待與注視之下安全起飛順利離開地面的巨型飛機(當然是以當時而言)在以低空通場的方式飛臨機場上空丟下一封內容為「各操縱面略顯沉重,除此以外一切正常」的通訊文書之後,便徑直飛向了預定的試飛地點霞之浦機場。
七試特種攻擊機從其後的試飛結果來看,雖然性能基本上滿足了設計上的要求,但是存在著發動機故障頻繁,機身過於細長剛性不足導致的機尾震顫,以及輔助翼在大迎角盤旋狀態下容易出現翼端失速等諸多技術問題,另外,雖說該機能性達到了設計的要求,但以其九十節的巡航速度顯然過於笨重,而過於厚實的機翼和巨大的固定式的起落架又使得該機被認為在空氣動力學方面已經沒有了進一步提升的潛力。
在這樣的一種狀況下,舊海軍當局依然在昭和九年這個時間點上,繼在廣海軍工廠生產了六架原型樣機之後,決定將該機交由三菱量產,計劃以該機為基礎組建海軍的陸攻部隊。同前面提到過的最終以九三式陸攻的名義裝備服役的失敗之作·七試雙發艦攻一樣,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能夠讓飛行員以及地勤人員獲得運用保養維護雙發陸基飛機的經驗。
不過就在此前一年,由海軍委託三菱方面以研究機名義試製的八試特偵在當年四月完成後,在試飛中取得了劃時代的優異性能,顯示出了發展成為陸上攻擊機的巨大潛力。




九五式陸上攻擊機(試作七試特殊攻擊機、G2H1 、「大攻」)
翼展:31.68米
全長:20.15米
全高:6.28米
主翼面積:140平方米
自重:7,567千克
總重:11,000千克
發動機:廣九四式一型液冷W型18氣缸900馬力發動機X2
最大平飛速度:132節/高度1,000米
巡航速度:90節
爬升能力:爬升至3,000米高度耗時9分30秒
實用升限:5,130米
續航距離:1,080~1,557海里
機組成員:7名
武器裝備:7.7毫米口徑機槍X4 250千克炸彈X6或400千克炸彈X4
隨即便以九試中型陸上機的名義獲得了試作指示,其一號原型樣機於昭和十年六月製造完成,而在這個時間點上,七試特種攻擊機亦被暫定為制式的陸上攻擊機列裝部隊,被舊海軍授予了「九五式陸上攻擊機」的制式名稱。
然後,隨著九試中型攻擊機的稱呼在此後被簡稱為「中攻」,九五式陸上攻擊機也就成為了所謂的「大攻」。
可是,就在三菱方面於昭和十一年準備正式投產九五式陸攻之時,海軍方面又變更了主意,決定將九試中攻以制式九六式陸攻的名義投入量產,因此九五式陸攻僅在三菱生產了區區二架之後即宣告停產,其生產線亦被九六式所繼承。
作為一款作戰飛機而言,九五式陸攻的研製最終未能獲得成功,其價值充其量不過是一個用於探索陸上攻擊機未來作戰方式的試驗平臺,不過,即便如此,由於該機的製造技術亦被三菱所繼承,因此該機作為三菱大型全金屬飛機的基礎技術資料還是被認為具有相當的價值。
有關該機在中國事變中的作戰經歷、以及戲劇性的結尾收場,本書將在其他章節加以論述。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九五式陸攻的攻擊武器僅有炸彈,魚雷攻擊似乎完全未在考慮範圍之內。
說明被認為是舊日本海軍陸攻的特徵之一的魚雷攻擊能力,至少在方案論證的早期,並非是一個必備的條件。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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