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政府與NGO都在試圖找到一種「井水不犯河水」的相處模式,但幾經磨合後,關係卻愈發劍拔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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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是世界上擁有NGO組織最多的國家,沒有之一。
巔峰時期,印度國內有25000家受國外資助的NGO,堪稱NGO的沃土。
就在今年,印度政府開始嚴厲管制NGO組織。
NGO是如何在印度搞事情的?

印度的NGO,可謂多如牛毛。
在最鼎盛的十多年前,據印度內務部2009年的統計,印度全國有超過330萬個NGO,平均不到400個印度人就有一個NGO。
其中,接受國外資助的NGO超過25000個。
印度怎麼就有這麼多NGO?
一句話,註冊太容易。
根據印度法律,註冊一個NGO非常簡單,只需有兩名法人代表和幾個會員即可到政府部門進行註冊。
不過,註冊簡單,也不代表人人都會來註冊。
印度NGO的數量發展為世界最多,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印巴分治之前,那時的NGO發展是與印度的獨立運動和社會轉型緊密相關。
印度本土的精英階層,受到西方自由民主價值觀的影響,紛紛創建各種社會組織,自下而上地推動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轉型。
這個階段的NGO組織主要屬於救濟型。
第二階段是冷戰時期,1947年到1975年。
此時印度NGO的蓬勃發展,有別於前一段的純救濟型,逐漸向救濟發展型過渡。
這個時期裡,創建NGO的主體也從精英階層變成了普通百姓,NGO的體量突飛猛進。

印度NGO關注特能兒童的教育
第三階段就是1975年往後的最近幾十年了,在全球化、資訊化的推動下,印度的NGO進入了最為迅猛的發展時期。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印度政府採取比較激進的高額財政赤字政策,花錢大手大腳,並且直接資助NGO組織,將其納入專門的規劃項目中。
有政府給錢,NGO的數量極大增加,其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對社會建設進行了有益的補充。

關注印度女童教育的NGO組織官網
在第三個階段中,實際上也分有不同的小階段,比如NGO的財源有一定的變化。
上世紀90年代,印度因負債率過高出現經濟危機,為了不影響各項目的發展,政府便鼓勵私人投資甚至國外資金援助本土NGO。
從那以後,國外資金就持續不斷地流向印度的NGO,更多依託於國外資金的NGO紛紛出現。
到新舊世紀之交,以國外基金為背景的NGO組織在印度的辦事機構迅速增加。
在印度,政府支持,還允許國外資助,加上人口眾多,NGO便蓬勃發展起來了。

印度一直跟西方走得很近,很多理念也學習西方,在「小政府,大社會」的治理理論下,NGO有很廣闊的業務空間。
印度本身是個典型的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在政府涉及不到的地方,NGO還是發揮過不少正面作用的。
比如,環保組織萬納萊。
萬納萊是印度NGO中規模和影響較大的一個,在印度全國有2700多個分支機構。
從上世紀90年代,萬納萊就積極推行「為了農村發展和綠化的人民運動」項目,包括保護水源和動植物、植樹造林、利用土地、科技培訓、計劃生育、技術致富等諸多方面。

印度的大象保育
通過向農民免費發放資料,舉辦培訓班及其他形式,萬納萊在農村中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在一些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和因汙染而廢棄的小河做治理示範工程,引導當地農民保護環境,使當地原有的生態環境得到恢復。
大家都知道印度婦女的地位很低很低很低……與之對應的,出現了很多專門關注女性的NGO。
全孟加拉邦女性聯盟(簡稱「女聯」)就是其中的代表。
女聯創始於1932年,最早在加爾各答誕生,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加爾各答販賣婦女兒童的犯罪活動十分猖獗。
女聯就組織社會力量,打擊販賣婦女兒童,解救被販賣的女孩,幫助那些無助的、受迫害的女性。
女聯還開辦職業培訓項目,對女性進行技能培訓,促使那些因缺乏技能而無法就業的女性,儘快自食其力。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印度NGO不僅在政府手伸不到的地方發揮作用,很多時候還順便把本該政府做的事情給做了。
比如在反腐倡廉領域,NGO也挑起大梁。
杜白基金(S.K. Dubey Foundation for Fight Against Corruption)成立於2003年,為紀念因舉報貪汙腐敗案而遭謀殺的反腐鬥士薩特延德拉·杜白(Satyendra Dubey,1973-2003)而設立。
目前,杜白基金已經成為印度反腐陣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並持續推動反腐立法的出臺。

紀念薩特延德拉·杜白的遊行
印度知名的《舉報人保護法案》就是在杜白基金的不斷努力下,於2014年5月正式生效。
法案的主要內容是建立一套規範舉報程序和保護舉報人權利的長效機制,解決舉報人容易遭受打擊報復的問題。
此外,《資訊權利法案》《公民監察法》等反腐法律的通過,背後也有杜白基金的持續推動。
應該說,NGO組織在印度還是做了不少好事的。

印度很多NGO,成立的初衷是致力於消除印度根深蒂固的歧視、腐敗、文盲、貧困等問題。
也有少數NGO,會因見解和立場的不同,時不時地給政府「挑點毛病」。
印度政府與NGO都在試圖找到一種「井水不犯河水」的相處模式,但幾經磨合後,關係卻愈發劍拔弩張。
追溯起來,印度政府跟NGO的樑子,其實很早就結下了。
前面說過,印度NGO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冷戰時期,1966年的比哈爾饑荒、1971年孟加拉難民危機等一系列事件使不少印度人民對政府心生不滿,再加上失業率的居高不下,底層百姓不得不抱團自助,這是NGO大發展的歷史原因。

2020年,NGO鼓動印度農民封堵道路,抗議農業改革法案
這個原因本身,就暗示著與政府對立的開始。
到1975年,印度進入一段社會動盪期。
對外吞併鄰國錫金引起了外交反彈,尤其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譴責。
相應的,國外很多NGO也對印度政府不滿,這自然影響到印度本國NGO對政府的態度。
從此,印度政府與NGO的分歧加大,雙方對峙逐漸公開化。
作為發展中國家,印度政府在追求經濟高增長的同時,忽略了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問題。
相關的NGO不斷髮起抗議,尤其是針對一些核電、道路基建和礦產等項目的抗議行為,嚴重阻礙了政府推進改革和建設的計劃,一度成為政府與NGO對抗的焦點。

2021年7月,NGO在印度的主要城市組織抗議活動,反對印度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舉措
還有不少NGO仗著有西方撐腰,在印度做的事情就更剛了,甚至直接資助政府的反對派。
比如,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政府就曾投訴臭名昭著的福特基金會「干涉(印度)內政」和「教唆社會不和諧」。
古吉拉特邦有個叫Sabrang的非政府組織,關注印度少數族裔人權。
該組織領導人賽塔爾瓦德(Teesta Setalvad)此前曾收到福特基金會的多筆資金。
印度總理莫迪做總理前,主政古吉拉特邦十多年。
作為印度教教徒和民族主義者,莫迪主政時期對少數族裔打壓很嚴重。
賽塔爾瓦德指責莫迪在2002年屠殺過穆斯林,應受到審判,還多次組織集會和遊行,跟政府唱反調。
經此一役,福特基金會被印度政府「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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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種姓制度、黨派鬥爭以及宗教對立的複雜背景之下,越來越多的NGO淪為社會衝突和政治鬥爭的工具,帶來無窮無盡的負面影響。

雖然也明白NGO的正面作用,但在印度政府眼中,這些組織更多的是阻礙經濟發展,影響政治穩定的組織。
為了掃清障礙,最近十來年裡,印度政府下定決心,治理NGO。
方法也很簡單:斷糧。
2010年,印度政府修訂了《外國捐助監管法》,開始對NGO的資金來源和用途進行監管,針對接受外國資金或款待的特定個人、團體、組織和公司做出更為嚴格的監管規定,以確保此類捐款或款待沒有被用作危害國家利益的活動。
2015年,莫迪任總理的第二年,就修訂了原有的《外國捐助監管法》,要求NGO定期提交財務報告。
同年4月,印度內政部表示,有接近9000家NGO被吊銷執照,原因是沒有遵守印度的相關規定。
當然,在西方某些國家的眼中,此舉是印度政府打壓那些反對莫迪新政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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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莫迪政府再一次修訂《外國捐助監管法》,繼續收緊對NGO的資金管理。
NGO收到的全部捐助資金,都必須存放在印度國家銀行指定的32家銀行中,這些銀行與印度政府的公共財政管理系統相通。
而且,NGO想要花錢,還受到各類目開支比例的約束。
三板斧過後,7年中遭取締的印度NGO已有1.8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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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在手,對於那些敢於頂風作案的NGO,政府也多了幾分底氣。
哪怕是本土NGO,只要敢給政府找麻煩,就會遭受重拳。
成立於2004年的印度公共衛生基金會,最初由印度政府的衛生和家庭福利部召集成立,雖然接受國外資助,但一直跟政府保持著良好的互動合作。
2016年,該組織公開反對政府的菸草政策,並在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召開期間,公開組織活動,反對菸草政策。
很快,印度內政部就以違反《外國捐助監管法》為由吊銷該組織接受外資的許可。
收緊後的立法,尤其注重對NGO的經濟打擊。
據印度內政部統計,印度境內NGO所接受的外國資金從2015至2016年度的1777.3億盧比(約合154.71億元)下降至2016至2017年度的649.9億盧比(約合56.57億)。
2018年,「大赦國際」的印度分支機構就表示,由於在接受調查時賬戶被凍結,他們已經解僱了近70名員工。
那些仍然在冊的NGO,也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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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加強經濟打擊的同時,印度政府也在宣傳上下功夫,多次指控幾家國際知名NGO為「西方國家外交政策利益的工具」,從意識形態方面解決掉NGO對印度政治的不斷侵蝕。
如果境內的NGO還不消停,相信印度政府還有更多的打擊已經準備好。
任何社會都會有政府力有不逮的角落,NGO是社會治理的有益補充。
然而,NGO一旦接受某些國外組織的資助,開展別有用心的活動,這就背離了NGO的初衷,也就自絕生路。
印度對NGO痛下殺手,給中國帶來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