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4歲少女被綁床上折磨77天!只因患上厭食症?!

有一部經典老片《飛越瘋人院》,講述一個正常人進入精神病院,結果被當成精神病人對待,而他無論如何也無法證明自己是正常人。

他在那裡毫無自由可言,稍不順從便被打、被電擊,後來他還被醫院強制做手術,切除了大腦額前葉,變成一個沒有思想的人……最終慘死在精神病院。

圖自電影飛越瘋人院

圖自電影《飛越瘋人院》

假如被關進精神病院,該如何證明自己沒病?這個問題似乎無解。一旦被認定精神不正常,除了好好配合治療,最好什麼都不要做。因為一旦有醫生不認可的行為,就可能遭遇非人折磨。

圖自電影飛越瘋人院

圖自電影《飛越瘋人院》

日本女孩兒武田美里,在讀初二時決定節食減肥。她是個完美主義者,對自己的飲食進行了嚴格限制,定期稱體重。一旦發現體重增加,會立刻減少進食,減少攝入卡路里。

堅持了一段時間,她的體重直線下降。讀初三時,身高154cm的她,體重竟然只有35公斤。

瘦是瘦下來了,但她患上了神經性厭食症,一度有進食障礙。在醫學中,厭食症屬於精神科領域中「與心理因素相關的生理障礙」。

2008年5月,14歲的武田美里去東京都內綜合醫院就診。醫生建議她入院治療,當然這還要看個人意願。武田美里和父母商量後,同意入院治療。

武田美里之前從未生過病,突然獨自住院免不了激動。她想住院期間可以給朋友寫信,還能享受家人的探望。她聽說醫院是開放式病房,甚至在想如何和同住的孩子搞好關係。

但這一切想象中的美好,在她真正開始住院時完全破滅了。

武田美里住的是青春期精神科病房。辦好入院手續後,父母哭著看她獨自去住院,大聲鼓勵她:「要加油哦!」那時,他們都不知道,下次相見要在四個多月後了。

武田美里被帶到長長走廊後面的一個隔離室。房間很小,裡面只有一張床和一個行動式廁所。窗戶外被裝了鐵柵欄,總是陰沉沉的,看不清外面的天氣。

住院後的第一件事是檢查物品。她隨身帶的手機、聽音樂的ipod、書、筆和隱形眼鏡都是不被允許的,護士將這些都收了起來,留給她的只有一個毛絨玩具。

醫生要求武田美里臥床休息,不能隨意移動,不能坐在床邊,甚至房間裡的馬桶也不能輕易使用,只有在得到護士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上廁所。

同時,醫生對她的飲食也做了嚴格規定,每頓飯至少要吃完提供食物的三分之二。她之前不能吃蓋飯和咖哩,但醫院頻繁提供這些食物,還有許多她一直不喜歡的油炸品。

主治醫生告訴她,如果她吃不到三分之二,治療方式將會改成直接從鼻子喂到胃的「經鼻胃管」法,也就是說從鼻孔中插入軟管到胃,然後直接輸送營養。武田美里覺得很恐怖,開始拼命吃東西,哪怕自己肚子已經很痛了。

住院約一週後,武田美里實在受不了了,提出想要見見父母。但護士拒絕了,憤怒的武田美里拔掉了點滴。

主治醫生趕來後,武田美里提出轉到其他精神科病房,或者轉到兒科病房也行。醫生不同意。武田美里也火了,提出要出院,因為病人有權決定是否住院。

但醫生毫不理會,只是告訴她,精神科有「醫療保護入院」制度,即使患者不同意入院,在徵得家屬同意的情況下,經過指定的精神保健醫生診斷,就可以強制住院。而早在武田美里住院時,醫生就事先獲得了父母的同意。

接下來,武田美里經歷了自己人生的至暗時刻。醫生揮揮手:「可以給她做安排了。」

4個護士走上來,將她的雙手雙腳摁在床上,用柔道服帶子一樣的繩子綁住她身體,然後繫到床欄上。媒體揭露的示例圖大致如下。

將武田美里的雙手、雙腳和肩膀綁住固定後,醫生將軟管從她鼻孔插入到胃裡,就這樣,武田美里開始了痛苦的「經鼻胃管」治療法。

她的鼻子和喉嚨24小時都插著軟管,也不能自主如廁。

她身上擦著導尿管,更讓她覺得羞恥的是排便。她不得不呼叫護士幫忙,脫去身上的尿布,然後在身下放排便盆。排便時身上只搭一條毛巾,完全沒有什麼隱私可言。

如果連續3天沒有排便,醫生會安排灌腸強制排便。

武田美里只是有飲食障礙,她沒有任何精神上的疾病,因此一直以清醒的意識接受這樣的治療。她很痛苦,認為那簡直是「地獄的極限」。

她不能洗澡,隔幾天護士會幫她擦下手腳或部分身體。她想要擺脫這樣難堪的困境,有時會向主治醫生服軟,有時也用激烈的語氣反抗,但都沒有什麼用。

從5月下旬到8月上旬,她被綁在床上整整77天!

8月上旬,主治醫生解除了對她24小時的綁架式治療,她能夠稍微在屋子裡活動。直到9月末,她才見到了父母。

她出院了,和父母關係嚴重惡化。她怪父母為什麼將她送到那裡拘禁,為什麼不早點去救她。父母解釋說,如果不這樣做,醫生說她可能會死。她大哭,怎麼也不肯輕易原諒家人。

因為住院,她耽誤了學業,和朋友們也有了隔閡。她說話結巴,寫不出字,很長時間無法正常與人溝通。

她考上了高中,因為恐懼社交沒有去上。她沒有讀專科學校,也沒有出去打工,只是在家中待著。她一天只能睡2個小時,其他時間都醒著,她得了抑鬱症,因為吃藥過量,還被救護車送到醫院過。

19歲的時候,武田美里遇到了一個男孩。對方很喜歡她,她精神狀態逐漸好轉,兩人結婚。

20歲的時候,她向醫院提起訴訟並要求賠償損失,理由是「受到不正當的身體拘禁」。

精神科醫院規定,在3種情況下可對患者進行身體約束:

1.患者自殺或自傷的危機迫在眉睫;

2.有顯著的多動和不穩定行為;

3.精神保健醫生認為患者有生命危險,且沒有其他辦法;

武田美里後來諮詢過很多醫生,認為她當時的體重和狀態,顯然不會危及生命。杏林大學教授長谷川利夫也認為,這是以治療的名義,隨意對他人進行拘禁。

而院方醫生則認為,如果中止身體約束,她可能會有拔掉點滴或自殺的企圖,也不能安靜地進行活動。

東京地方法院經過審查,認為拘禁的77天中,最後17天是違法的,因為沒有必要這樣做。最終判決醫院支付110萬日元,作為精神痛苦的安慰費。

武田美里對這樣的結果很不滿,因為這意味著醫院拘禁自己長達60天是合法的,只有17天違法。

她召開了記者會,公開說:「我之所以發聲,是想要揭露精神病院非法拘禁的異常。如果你有任何一種精神上的疾病,都可能在入院期間遭到類似的非人折磨。這距離我們的生活並不遙遠。」

武田美里的遭遇不是個例。日本厚生勞動局調查過,自2013年以來,因長期拘留而死在精神病院的患者超過12人。他們被剝奪了全部自由,以最悲慘的形式死去。

這是21世紀發生的事,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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