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2019年中國女留學生紀夢琪(Mengqi Ji,音譯)被白人丈夫殺害的案件嗎?其丈夫約瑟夫·埃利奇(Joseph Elledge)後來被判28年刑期。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近日播放了案件偵破背後的內幕,透露出紀夢琪婚姻的糟糕狀況,父母被丈夫趕回國,而紀夢琪自己錄製了14小時的音訊,已經顯示丈夫對其動了殺機……
節目總長41分鐘,結合此前我們曾報道的內容和網友關注的問題,我們挑選了十個關鍵的細節——
焦點1
紀夢琪是「別人家的孩子」
紀夢琪出生於1991年本科畢業於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工程系,2012年到密蘇里大學攻讀碩士,2014年碩士畢業,獲得機械和航空航天工程碩士。
一個女生,在美國獲得了機械與航空工程碩士學位,可以說是前途無量。剛畢業,她的教授就推薦她到一家知名生物材料公司工作,工資很高。如果沒有意外,她的人生軌跡會和許多中國留學生一樣,成為美國的中產階級。
焦點2
為什麼這麼快結婚?
紀夢琪的丈夫約瑟夫·埃利奇(Joseph Elledge),1996年出生,比紀夢琪小5歲,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紀夢琪已經碩士畢業,而埃利奇本科還沒畢業。
紀錄片中,同樣是中國移民的助理檢察官李瑤(Yao Li,音譯)表示,紀夢琪是很優秀的人,她完全有能力賺錢養活自己,但是她的簽證快到期了,她和埃利奇交往了一年零七個月,結婚可以幫助她留在美國。
焦點3
夫妻之間何時開始鬧矛盾?
前面說過,紀夢琪和埃利奇交往了一年零七個月,可以看出他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之後也是埃利奇求婚。那麼問題來了,兩個相愛的年輕人,怎麼會是這種結局呢?
根據紀錄片內容,雙方發生矛盾的起源是孩子的意外降生。當時紀夢琪剛好得到一份重要的工作,然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埃利奇要求她放棄工作成為家庭主婦,但當時埃利奇自己還沒本科畢業,一分錢收入都沒有,而紀夢琪的這份工作可以給他們一家提供經濟來源,而最終紀夢琪妥協了,這也讓這個新家庭的經濟雪上加霜。
焦點4
矛盾爆炸點——趕走岳父岳母
紀夢琪生完孩子後「坐月子」,讓中國的父母過來幫忙帶孩子,但是埃利奇對此非常反感,甚至當面破口大罵,尤其是紀夢琪和她媽媽說中文的時候。
最終,紀夢琪的父親先回到中國,紀夢琪的母親試圖緩和關係,在埃利奇生日那天給他做了餃子,但因為用了他的砧板,埃利奇又「爆炸」了,要求紀夢琪的媽媽立即滾蛋。
紀夢琪懇求埃利奇,讓她媽媽留下來,但埃利奇卻以辱罵和髒話做回應。
焦點5
曾經威脅殺害紀夢琪
埃利奇曾經用各種方式威脅紀夢琪,並暗示要將她殺了,扭斷她的脖子,或者打死她的母親。
檢察官丹·奈特(Dan Knight)認為,埃利奇使用一種名叫「煤氣燈」(gaslighting)的策略,對紀夢琪進行洗腦控制。這種策略得名於 1944 年的同名電影,主要是通過長期的操控和洗腦,讓受害人對自己產生懷疑,最終失去自己的認知力、身份特性及自我價值感。
焦點6
為什麼不離婚?
在紀錄片中,檢察官丹·奈特(Dan Knight )認為紀夢琪是因為身份的問題。事實上,紀夢琪失蹤後的5個月就可以排到結婚綠卡的面談。
或許她只是想著,再堅持幾個月等拿到綠卡了再離婚。而埃利奇則威脅她不再幫她換綠卡,等身份到期她就不得不滾回中國。
焦點7
為什麼要殺害紀夢琪?
根據埃利奇的說法,他發現紀夢琪在網上出軌了,與一名中國的男人聊得火熱,還發過露骨的照片給對方,甚至說要帶著孩子回國。但這只是埃利奇單方面的說法。
但檢察官丹·奈特說,這與紀夢琪手機裡保存的數小時威脅殺害她的錄音相比,根本不算什麼。
焦點8
如何逮捕埃利奇?
埃利奇在2019年10月10日到警察局報告紀夢琪失蹤,聲稱妻子只帶走隨身錢包,而其手機、護照、衣服等其他物品以及兩人一歲的女兒,都留在家中。
誰能能猜測到紀夢琪可能被埃利奇殺害了,但是沒有物證,沒有血跡,沒有武器,沒有證人,也沒有屍體,如何能定罪呢?
兩週後,警方突然將埃利奇逮捕,指控的罪名是涉嫌虐待或忽視兒童。原來,紀夢琪的父母向警方提供了早前紀夢琪發給他們的照片,顯示埃利奇把孩子的臀部打得淤青。
焦點9
一雙靴子最終定性謀殺
紀夢琪的手機裡,保存了14小時的錄音,證明埃利奇多次想要殺死紀夢琪。
因此,在紀夢琪的屍體尚未找到的情況下,大陪審團根據檢警提供的證據、說法,於2020年2月28日裁決將埃利奇以一級謀殺罪起訴。
這個風險實際上是比較大的,因為沒有找到紀夢琪的屍體,沒有證物的情況下要證明嫌犯殺人,法庭上可能比較被動。
當地警方曾多次在寒冬季節下河搜尋紀夢琪的屍體,但均無所獲。
不過,2021年3月25日下午,有人在哥倫比亞市布恩縣石橋州立公園(Rock Bridge State Park)一偏遠角落發現一具完全腐爛的遺骸,最終確認是紀夢琪。
與此同時,警方早前在埃利奇公寓收集的證物包括一雙沾泥的鞋子,經過DNA化驗證實泥土中含有紀夢琪遺骸處樹木的DNA,至少證明埃利奇曾經到此拋屍。
焦點10
紀夢琪是怎樣被殺死的?
埃利奇後來承認跟紀夢琪的死亡有關係,但他拒絕承認殺了妻子,並表示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他將紀夢琪推倒,導致她的頭撞在地板上。雙方當晚沒有說話,等到第二天醒來時,才發現紀夢琪已經死亡。便將紀夢琪淺葬在他們訂婚的地方。
負責刑事案件調查的警察米切爾(Alan Mitchell)則表示,根據經驗判斷,埃利奇應該是勒死了紀夢琪,因為屍體浸泡一年半後才被發現,已經成為一具骸骨,無法分析死因,只能查出四根肋骨折斷,可以推斷她生前被毆打過,但無法判斷這是否是紀夢琪死亡的原因。
因此,埃利奇最終被判罪名成立的是二級殺人罪,而不是有預謀的一級殺人罪,刑期為28年,這也是這個罪名下的最長刑期。
後續
他們的孩子怎麼辦?
紀錄片中提到,紀夢琪的父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孩子現在和埃利奇的父母住在一起,他們想要獲得撫養權很難。
刑事案件結束後,地方檢察官也無法再介入撫養權的糾紛,紀夢琪的父母想要通過法律來搶回撫養權,時間和經濟成本都很大,或許永遠也無法實現了。只是,一個把兒子「培養」成殺人犯還不認錯的父母,又能把孫女培養成什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