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槍人士可能要買保險,反對者: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

擁槍人士注意了!加州立法會正在通過一項法律,要求槍主必須給槍購買責任保險,來防止疏忽或者意外使用槍支。這可能是美國第一個有類似要求的州。

這個提案是由民主黨參議員南希·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來的,她在一份聲明中說:「槍殺死的人比汽車還多。然而,槍支擁有者不需要像車主那樣攜帶責任保險。」

斯金納還表示,槍支暴力的代價不應該由納稅人、倖存者、家庭、僱主和社區承擔,「現在是槍支擁有者承擔公平份額的時候了。」

斯金納在主持兩項與槍支有關的法案,第一是要求購買槍支保險,保險內容要涵蓋因疏忽或意外使用槍支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另外,如果他們被警察攔下,要向警察出示槍支保險證明。

第二項法案是對槍支和彈藥徵收消費稅。該法案將徵收相當於手槍銷售價格的 10% 和長槍、彈藥或製造槍支零件銷售價格的 11% 的消費稅。

提出這項提案的民主黨議員馬克·萊文(Marc Levine)估計,這項法案每年將帶來超過1.18 億美元的資金,用於預防槍支暴力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斯金納議員大家應該很熟悉,她在去年提出過47號法案的2.0版——SB82法案,允許劫匪在盜竊過程中使用暴力和恐嚇,只要所劫的金額在950美元以下,也不算重罪。

訊息一出,北加華人舉行了反SB82法案大遊行。最終在各方的努力之下,這個法案才被放棄。

再強的法律也管不了非法強制?

加州槍支所有者協會執行會長薩姆·帕雷德斯(Sam Paredes)說,這樣的要求是對槍支擁有者憲法權利的非法侵犯。

帕雷德斯說:「我們不相信你可以為行使憲法權利設置先兆。通過要求某人獲得保險以行使其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這不再使其成為一種(憲法)權利。」

帕雷德斯預測,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會為濫用槍支提供保險。

另外,對於被頻繁用於犯罪的非法槍支,這兩項法律同樣是無效的。在美國,槍擊案最嚴重的不是合法擁有槍支的人,而是非法擁有槍支的人,比如在南洛杉磯的某個街區,幾乎天天晚上都在發生槍殺案,有的是幫派尋仇,有的是殺錯人,他們使用的槍支全部都是非法槍支。再比如週二晚上發生在華人區埃爾蒙特的殺警案,槍手同樣使用的是非法槍支。這些危險人物為何能夠輕易獲得槍支,法律能管得到這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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