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發佈公告: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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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
- 一是違法收集使用者手機相簿中的截圖資訊1196.39萬條;
- 二是過度收集使用者剪切板資訊、應用列表資訊83.23億條;
- 三是過度收集乘客臉部辨識資訊1.07億條、年齡段資訊5350.92萬條、職業資訊1633.56萬條、親情關係資訊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資訊1.53億條;
- 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臺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資訊1.67億條;
- 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資訊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儲存司機身份證號資訊5780.26萬條;
- 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資訊539.76億條、常駐城市資訊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資訊3.04億條;
- 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許可權」;
- 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使用者設備資訊等19項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此前,網路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資料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和資料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就對滴滴公司依法作出網路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答記者問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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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公告發布後,@滴滴出行 官方微博回應,將堅決服從,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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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脈絡回顧
2021年6月30日
滴滴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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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啟動對「滴滴出行」的網路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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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4日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發佈通報,下架「滴滴出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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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
滴滴出行微信、支付寶小程序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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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發佈通報,下架「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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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會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進駐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網路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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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
滴滴啟動在紐交所退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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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對滴滴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