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FTC 主席莉娜·可汗:為什麼必須監管 AI

AI 發展,可以繞開 Web 2.0 時代的壟斷彎路?

從調查亞馬遜,到單挑 Facebook,美國最年輕的 FTC 主席莉娜·可汗是全球科技監管領域的「鐵娘子」。

由 ChatGPT 帶火的最新一波 AI 浪潮興起之時,可汗在 NYT 上寫下署名文章,闡明對於巨頭正在爭搶的 AI 賽道,FTC 必須要加強監管。

以下為莉娜·可汗關於 AI 監管的全文:

與 AI 進行仿真的對話,既令人興奮又令人不安。由於生成式 AI 的快速發展,我們中的許多人,現在已經體驗到了這種潛在的革命性技術,它對世界各地人們的生活、工作和交流方式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生成式 AI 的全部潛力仍有待討論,但毫無疑問,它將是高度顛覆性的。

上一次,我們發現自己面臨由科技帶來的廣泛的社會變革,還是 2000 年代中期,Web 2.0 時代的開始。像 Facebook 和Google這樣的新型科技公司,徹底改變了傳統的通訊方式,併為快速增長的使用者群體,提供了創新的服務。

然而,這些創新服務是以高昂的代價換來的。

我們最初設想的免費服務,最終通過對使用這些服務的人和企業,進行廣泛監控,從而完成了商業化。其結果是形成了一種「網路經濟(online economy)」,而在這種經濟中,提供越來越多的基本服務的前提是,廣泛地囤積和出售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這種商業模式促使科技公司想方設法地來追蹤使用者,甚至不惜違法法律。少數的這幾家巨頭,使用用了一些激進的策略,像是收購,或封鎖有潛在威脅的公司,從而鞏固自己的主導地位。

一系列革命性的技術,最後卻淪為對一些關鍵服務的加強,並定型成了以使用者的隱私和安全為代價的商業模式。

但是,Web 2.0 時代的發展軌跡,並不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由廣泛的政策選擇所決定的。

而現如今,我們面臨著另一個關鍵的抉擇時刻:AI 技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政府官員有責任確保其發展不會重蹈覆轍。

隨著各家公司競相部署 AI,並從中獲利,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在仔細研究,如何才能最好地實現我們的雙重任務,即促進公平競爭,和保護美國人免受不公平或欺騙性行為的影響。

隨著 AI 技術的發展,我們將致力於盡我們的職責,維護美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維持開放、公平和競爭的市場。正是這樣的市場支撐著突破性的創新,和我們國家的經濟成功,絕不能容忍大規模剝削使用者的商業模式或做法。

雖然這些工具是新的,但它們仍受現有規則的約束。而且,即使在這個新的市場,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也會積極地執行我們負責管理的法律。

雖然 AI 技術正在迅速發展,但一些風險已經顯露出來。

首先是,隨著 AI 技術的應用範圍不斷擴大,現有科技巨頭的「主導地位」會得到強化。

這意味著,少數強大的企業,控制著其他公司和初創企業,開發和部署 AI 工具所必需的原材料,包括雲服務(cloud services)和算力(computing power),以及大量的資料。

這些佔據主導地位的公司,可以通過控制這些關鍵投入,來打壓下游的競爭對手,從而鞏固自己的地位。對此,執法者和監管者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此外,企業用來制定各種價格的 AI 工具(從洗衣粉到保齡球道預訂等),還會助長哄抬價格的合謀行為,以及各種形式的價格歧視。

值得強調的是,執法者的責任是「雙重」的。這意味著,我們不僅要防範 AI 技術帶來的危險,還要促進公平競爭,以確保這些技術的市場合法發展。

聯邦貿易委員應當充分發揮法律管轄權,來處理快速發展的 AI 技術帶來的問題,包括串通、壟斷、兼併、價格歧視和不正當競爭。

其次,生成式 AI 還有可能助長欺詐行為。

雖然,它可能還沒有準備好取代專業作家,但它已經可以比普通的網路騙子,更好地捏造一個看似真實的資訊,使騙子們能夠快速而廉價地生成內容。

聊天機器人已經被用來生成詐騙性質的釣魚郵件(spear-phishing emails)、虛假網站和虛假消費者評論。AI 機器人甚至被命令使用針對特定群體和社區的詞彙或短語。例如,詐騙者可以根據使用者的社交媒體帖子,起草高度針對性的釣魚郵件。除了製作換臉視訊(deep fake videos)和語音克隆的工具外,這些 AI 技術還可以被用來進行大規模的欺詐和敲詐。

在針對這些 AI 詐騙行為執法時,我們不僅要打壓部署這些 AI 工具的獲得蠅頭小利的騙子,還要關注這些工具背後的上游公司。

最後,還值得注意的是,這些 AI 工具正在接受大量不受檢查的資料庫的訓練。

由於,訓練資料可能包括充滿錯誤和偏見的資訊,這些 AI 工具就很有可能使「歧視自動化 (automating discrimination)」——不公平地將部分人排除在工作、住房或關鍵服務之外。這些工具還可以在私人電子郵件、聊天記錄和敏感資料上進行訓練,最終暴露個人隱私並侵犯使用者隱私。

因此,針對 AI 技術,現有的禁止歧視的法律將繼續適用;同時,禁止剝削性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的法律也將適用。

二十年前,科技公司的成長史可以作為一個「反面教材」,警示我們應該如何思考生成式 AI 的擴張。但歷史也提供了科技技「造福社會」的經驗。

20 世紀 60 年代末,面對反壟斷審查,計算機巨頭 IBM 公司,將軟體從其硬體系統中分拆出來,促進了美國軟體業的崛起,並創造了數萬億美元的增長。這時,政府要求 AT&T 開放其專利庫,同樣釋放了數十年的創新,刺激了無數初創公司的發展。

美國政府對「促進公平、公開競爭」的「長期承諾」,是使這個國家成為經濟強國和創新大國的一個重要部分。

現在,我們再次處於一個關鍵的決策點。美國能否抵制競相壓價的商業模式和壟斷性的資本控制,從而繼續成為世界先進技術的「故鄉」?

答案是:可以的,如果我們做出正確的政策選擇。

作者:Lina Khan

來源:https://www.nytimes.com/2023/05/03/opinion/ai-lina-khan-ftc-technolog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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