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店員的人這次會判幾年?看完這些讓人覺得:「還會有下一個」

奧克蘭小店店員Janak Patel被殺案在紐西蘭引發軒然大波。幾天以來,工黨政府忙於滅火、給錢……

小店業主、受害人父親都明確告訴媒體,他們要的是justice(正義)和punishment(懲罰),而政府現在開出的藥方是,每個店補貼$4000安裝被動安保系統——霧炮。

受害人父親(左)

▲ 受害人父親(左)

警方一共逮捕3人,其中1人被控謀殺罪,另外2人估計是搶劫時的從犯,下次出庭時間為12月中旬,案件審理可能還需要一年的時間。

那麼,司法系統會對殺害Janak Patel的兇手給予什麼樣的懲罰?

回顧過去,你會發現,紐西蘭司法系統對於殺害這類平民的行為是相當寬容的

今天,我們來研究兩個案例。

Navtej Singh案:從犯後來再殺1人

2010年,紐西蘭人制作了一部紀實短片,名叫Manurewa,

這部電影再現了2008年

這部電影再現了2008年Manurewa的一家酒鋪的店主Navtej Singh在一次搶劫中被殺的經過。

在一次搶劫中被殺的經過

當年6月7日,30歲的Navtej Singh在他的酒鋪遭到搶劫過程中遭槍擊,不久在奧克蘭Middlemore醫院去世。

案件處理過程中還包含印度社區對於警方的投訴,警方晚9點05分接到第一個111報警,但直到晚上9點31分才進入商店,救護人員晚上9點38分進入。警方後來辯解稱,他們「必須在進入之前先確定槍手的位置,確保沒有其他生命受到威脅」。

這一案件一共是1名主犯,2名從犯

這一案件一共是1名主犯,2名從犯。

這一案件一共是1名主犯,2名從犯

主犯Anitelea Chan-Kee在2010年被判終身監禁,17年不得保釋

這在紐西蘭已經算是很重的量刑,正如有人嘲笑的那樣:其實就是17年

而問題主要在這個地方:另外2名從犯均沒有殺人指控

幾年以後,其中的一個從犯Myron Felise,在奧克蘭市中心犯下另一宗命案

當時,18歲的青年Eli Holtz從旺格雷到奧克蘭玩,和朋友們一起開著車在City溜達,Eli Holtz手裡拿把水槍噴路邊的人,正好噴到了Myron Felise。後者二話不說,上前猛打當時坐在車裡的Eli Holtz,將其打到半死,後送醫不治。

,後送醫不治

這個打人致死案,後來Myron Felise被判7年

紐西蘭司法系統在這個案件中,表現得完全失敗

第一,在酒鋪搶劫命案之前,幾個人都是罪行累累,多次搶劫,均判得很輕;

第二,酒鋪搶劫命案之後,還要多死一個人,但是,你不會看到司法系統因此而有改變。

你可能認為這只是偶爾發生的,但不是

幾年後,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在Arun Kumar的案件中。

Arun Kumar案:判6實際蹲2

Arun Kumar也是一位小店店主,他的店在奧克蘭Henderson。

2014年,57歲的他被一名

2014年,57歲的他被一名14歲的少年用刀刺死,另外一名從犯12歲。

因為未成年,殺人的少年獲得了

因為未成年,殺人的少年獲得了「永久的姓名隱匿」,並可監禁在青少年司法機構——儘管該案由奧克蘭高院審理。

開始,這名少年被判對Arun Kumar犯有過失殺人罪,判6年監禁(青少年監獄)。

受害人家屬對此感到「極度失望」,稱判決是「在打他們的臉」,人基本上是白死了。

而其後,犯人上訴,法官給予
而其後,犯人上訴,法官給予

而其後,犯人上訴,法官給予減刑

所以名少年實際只坐了2年牢

到了2017年,這名少年已經保釋並回學校上學了。

上學了

家長也不知道他是誰,因為他獲得了永久的匿名權。

法官減刑的理由是,因為他的監護人沒有給他足夠的照顧(就像你可以說因為父母吸毒,導致家中沒有足夠食物,逼得自己走上犯罪道路),而導致他最終殺死了一個日雜店的店主。

法官減刑的另一個理由是,這個少年8歲時,曾被一輛以50公里/小時速度行駛的計程車撞倒,撞出4米遠,導致頭部顱骨骨折,腦部受損,並出現了癲癇症狀。這也是考慮到的一點。

Arun Kumar案:為何會引爆憤怒

這次的Janak Patel被殺案恰好在一個時間點上,讓人們一下看清了很多現狀。

Jacinda Ardern面對洶湧而來的不滿,基本原則是錢可以花,警察也可以加,就是不能被貼上「soft on crime」的標籤

因為這個標籤一旦被貼上,就很難擺脫

因為這個標籤一旦被貼上,就很難擺脫。

我們看到Hamilton West馬上就要補選,治安政策成為了最大最熱的辯論話題:

但我們終究要回到這個點上,
但我們終究要回到這個點上,

但我們終究要回到這個點上,如果司法不改,還是像現在這樣,那麼不管是工黨還是國家黨,未來「還會有一下個」……